您现在位置:政务公开 >> 综合事务 >> 浏览文章

关于办理2014年度民爆作业三大员 审验、申领证件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及《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的规定,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根据本办法将更换全国统一格式的民爆作业人员证件,太原市公安局通知2014年度民爆作业三大员审验、申领证件工作已开始。需要审验(年审)、申领(新办)民爆三大员证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准备资料,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考试必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顶替,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或丧失民爆作业人员资格。

    凡是人事关系与实际工作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民爆三大员,由实际工作所在单位负责审验证件所需手续、费用等。需重申的是没有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和没有民爆作业三大员的施工单位,在以后的投标及生产工作中,将不能使用省水工局所持有的民爆方面证件,已有民爆五大员的施工单位,如果不积极组织审验证件工作,造成废证后果的,将不得使用民爆所有证件,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上报资料及培训名单交局保卫部,上报后的培训名单不得改动,并按时参加学习、培训。逾期造成废证的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资料包括:申领、审验证件人员:1、《五大员审批表》(附表1)。2、初中以上学历证明;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一寸蓝底免冠相片两张(附带电子版)。

    保卫部联系电话:7252518    13803463100

    附件:1、三大员作业证审批表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许可证.doc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