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及各用电户:
接供电局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电费价格又一次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后的电价如下:
本单位职工家属用电每度0.48元;
局属各单位用电每度0.83元;
外单位用电每度1.01元;
商业性质用电每度1.10元;
调整后的电价从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