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党建信息 >> 党务公开 >> 党组织决议决定 >> 浏览文章

关于在省水工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在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晋水厅直党发[20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理解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党组织及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二、准确把握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山西大水网建设和我局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二是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三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四是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三、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创先争优,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的会议、决议落实,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员权利保障,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扶贫济困、救灾捐助、党内帮扶,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事关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类型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性质,按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

1、长期公开内容。重点是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组成等。

2、定期公开内容。重点是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涉及干部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上述常规党务公开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3、及时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

  3.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将党务公开的文件、会议资料、领导批示、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布的,因地制宜,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山西水工网等方式适时公开。

  四、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局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局党委批准,审核批准后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局党委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局党委将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局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办公室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山西水工网、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务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

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或具体工作方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