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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晋安办发〔2011〕3号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水工安〔20119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省水利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晋安办发〔20113号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晋水基建〔201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为了加强我局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班组长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线的直接指挥者和组织者。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领导一定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正确对待班组长培训,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各单位在落实《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二O一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水工人〔20115号)文件的基础上,要把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组织管理,促进现场管理规范化。年底局安委会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对各单位安全考核的一项指标。

三、加大投入,落实班组长安全培训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把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315日前将所属班组长全部上报局安全部(报名表见附表),安全部将分批安排培训。确保2011年底将所属班组长轮训一遍,并确保以后每年轮训一遍。要把农民工和外协施工企业人员纳入班组长安全培训范围。

四、以点带面,推进安全培训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培训工作,采用外培方式,需要培训的,各单位及时将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初中以上学历复印件和操作证(复审)交到安全部,安全部将及时组织外培,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班组长培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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